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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之翼的守護下訴說著一段段的英雄傳說。 [ 首頁 | 網誌 | 相簿 | 留言 | 訂閱 ]

再看野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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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說實在,從星期五早上到行政院門口參與活動,到當天還未被驅離前就先離去,下午再回到行政院外頭看學生因所謂的『公民不服從』而被警方抬走,再到這兩天看著現場網路直播和一些正反方意見的討論與質疑,心境上確實有一些轉變。

現在的我,無法很明確地說明我是支持或反對這個活動。一方面不論在現場或網路上的討論,都漸漸讓我對這個活動的訴求一部份讚同,一部份反對。

而在這是否該是一種採取『公民不服從』的運動的問題上,我也愈來愈顯得有些搖擺不定。我一直以為,『公民不服從』應該是在體制內的改革無法完成時,比體制內更激進一點,卻又比革命更平和一點的手段。

但,我們真的已經窮盡體制內的手段了嗎?我想這並不是又一個『惡法亦法』的論述,而是又另一個問題:『如果可以在體制內達成改革,這是不是可以讓我們想要的改革更具正當性,或至少是更好的社會觀感?』

最後,就像某些離去的人一樣,我漸漸地對這個活動的形式感到有一些些的不滿。

這一篇是在我參與這樣的活動後,在現場親身經歷過,也聽到一些批評和所做的思考與整理。

首先,就在我參與了的那一天,發生了『你是不是人?』的事件(請注意,學生的發言是『你是不是人?』,而不是像有些電視某體報導的『你還是人嗎?』,這是有很大的差別的)。

話說這句話冒出來的時候,我也正在現場,我說一下自己的看法好了。

那天薛香川出來的時候我全程在場,的確,我認為那位學生是失言了,不過也被媒體過份放大解讀,就我的印象所及,沒有任何一家媒體把這段對話全部播完,全都是剪接剪接再剪接,都只剪自己想看的(民視三立也一樣),根本就都是只剪一兩句自己想用的。

當日的逐字稿如下,但我印象中這份逐字稿也有錯漏,那時學生有講過一句『我這個問題很中性(肯)』(倒底是哪個網路上好像有點爭論),以及『在這之前我們都是人』之類的話,YouTube 上應該有完整的影片,不過我有點懶得找。

同學:
你是不是人(薛:抗議,主席抗議)
大家是不是人?有沒有人權?
你是做為中華民國行政院秘書整還是國民黨行政院秘書長?

我不否認這樣的問法是有問題的,也不一定代表全部學生的想法。(事實上,當天誰想上台去問薛香川,誰都可以上去問,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對外發言人或規範。)

這樣的問句,其他人會有怎樣的解讀我不曉得也無法控制。但我想,其實他要表達的是一件很基本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身份,例如既是政府官員又是某黨黨員,但同時也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我們會去以符合這個政府、政黨或國家的利益的思維來思考或行動。但是其實在擁有這些身份前,我們都是自然人,應當響有所謂的「天賦人權」。』

(雖然我從來不任為這樣的人權是天賦的,其實從古到今,每一樣人權都嘛是人民與統治者爭出來的。)

然而,問法真的很很不適當,導至沒有把適當的論述表達出來並造成了雙方的誤解,這個我絕對同意。

有的人也問,我們在抗議警察執法過當,那又是哪裡過當呢?

其實這個議題每個人的看法不同(就連我也和現場的同學的看法都不太一樣)。

我自己觀察到的主要是有兩種論述:一種是強烈的無罪推定的支持者,也就是說警察不能因為其他人只是單純地拿著國旗或雪山獅子旗,就進而推定他們會犯罪,而在還未具有犯罪事實前,就毫無法條依據地對人民動用武力(這個網路上已經有很多記錄,不過因為我不是當事人,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兩邊都在說謊)。

另一種論述,就是警方應該在還未發生事情前,就先預防犯罪或混亂的發生。

我自己偏向前者與後者要有個平衡點,例如,其實用警戒線把兩方隔開一定距離就好,倒不必要搞到連警戒之外都要去管的程度(同樣,我還是不知道這是不是事實)。

我個人是覺得這只是一次單純的人民與國家機器的擦槍走火而已,沒有像有些人說的那麼嚴重,說什麼要回到戒嚴時代什麼之類的。(當然,為什麼國家機器和人民會擦槍走火,一定要檢討,該負責的人也要負責,如果高層警員真的下了不適當的號令,就應該被調查和法辦,基層員警如果真的執法過當,也應該要有適當的懲處,而如果真的有民眾犯法,也不用跟他客氣,依法究辦。)

其實,我自己比較在乎的反倒是比較覺得感冒的是之前新聞裡的提到的『這是公共場所,把國旗收起來』,以及警方沒收國旗後把旗桿折斷的事情。中華民國的公務員耶,好歹也尊重一下你效忠的政府的最高象徵吧……>_<

雖然他們也是聽命行事就是了,但就像我之前說的,不論在情感或是理性上,我都還是無法接受一個國家的公務員對象徵自己國家的國旗下手啊!

也有的人說,警察是最大的受害者,但似乎沒什麼台灣人支持警察。

我不會那麼武斷的說沒人支持警察。至少,我和老媽都同意基層警員是最可憐的一群,特別是看到圍城當天站在第一線的員警竟然只有盾牌時,我們也都在罵『為什麼行勢已經明顯到明明就知道可能會產生暴動的情況,站在第一線的竟然是只有盾牌的員警,那些官到底腦袋長在哪?』。

其實在當天與其他同學的對談當中,學生們大部份的人的共識是警察伯伯們都也都只是聽命行事,這是他們身份上的無奈,而當天大家在被驅離時(雖然我已經在外圍,因為我認同某些同學說的,這好像『有點陷警察與不義』,因為雖然我們都知道警察只是執行自己的勤務而已,但也一定會被外界批評和放大),並沒有對警察有什麼動作,只是讓他們抬而已。

事實上,當天就我所見,警察和學生並不是真的有什麼樣的磨擦。警察伯伯和姐姐們(當天女警特別多),其實都算很幫學生的忙,甚至指揮官還一直提省最外圍的員警,小心圍觀的群眾丟東西進來砸到學生,同時當在外圍的學生們準備撤離物資時,警察伯伯也很熱心的幫忙。

除此之外,其實大家都知道警察伯伯和姐姐們很辛苦,所以那放在現場的水等等東西,也都是直接提供給現場的員警們使用的。

另外,雖然我不在場,但在十一月六號的晚上,學生們有送花給員警(雖然那些花其實是民眾送給學生的,學生只不過是借花獻佛罷了),如果學生真的強烈責怪基層的員警,那麼這個舉動就顯得很矛盾了。

我們想至少在我準備離去的時候,在場的學生應該沒有想要去怪罪最基層的員警,同時,現場也不斷地在討論與諍辯,所以我很難下定論說,當時的大家都還認同最原始的那份聲明(至少我自己就已經不是那麼地認同,所以後來才沒繼續去)。

那天我還記得我離去前,大家發展出的論述是這樣的:我們並不責怪基層的員警,因為他們都是聽命行事,但做為下令的最高層級,馬劉應該道歉,而國安局長與警政署長應該下台以示負責。

同樣的,其實我對於這兩點的訴求比較偏向以下石墨工坊的版本

  1.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說明本次和往後的協商原則、並且至少對國會公開詳細內容,並且依照規定正確完成立法程序。如果這兩位覺得自己做的都是對的、是對全體民眾有益的,可以不用道歉,政治家不需要為自己覺得對的事情道歉,但必須負責任、也有義務對選民說清楚,而不是隱身在層層人牆後面,讓不相干的人或媒體去隨意解釋。
  2. 警政署長王卓鈞和國安局長蔡朝明不一定要立刻下台;但必須接受對這段時間相關警察脫法事件的公平調查,並且接受結果(包括無事、處分、下台、或是判刑)。相關的下屬也應該接受相關的調查,看看他們只是忠實執行來自上級的指示,或者是有過度擴張上級指令的行為。

    但相對的,我們也要支持警政單位公正調查並逮捕刻意滋事製造混亂、或是非法使用武力的個人或團體,無論警民。

因為如果我們只是在事實都還未完全明朗前,就急著要人家道歉和下台,那麼我們自己不也違返了無罪推定的原則?而如果這真的是一個法治國家,我相信讓司法體系來決定會是比較好的。這也是我沒繼續去的原因之一。

好吧,說實話,從以前都現在,我在乎的都只有集會遊行法而已。畢竟,過去的許多經驗已經告訴我們,不論誰執政,永遠都可以用這部法律來對付手無寸鐵的弱勢團體與民眾。

有的人說的好,你什麼時候看過黑道聚眾需要去申請集會遊行的,你什麼麼時候看過政黨遊行集會有在怕這條法令的,都還可以就地合法咧!

倒楣的,永遠都是那些弱勢的,少數的團體(例如龜去來嘻裡提到的樂生經驗),他們才是真正屬於『面對隨時掏得出地球毀滅炸彈的小叮噹,手上卻沒有老鼠』的一群人,這才是當天我去的理由。

至於政黨?他們各有合法的武器對付小叮噹。黑道?他們根本不把小叮噹放在眼裡吧,要不,他們也有非法的武器……

但最後,我發現我與他們的理念並不完全相同,所以我又回來了(例如我還是對第一、二點的訴求不同意,也覺得整個活動漸漸變了調。靜坐還放電影當影展?一開始的『沉痛默哀帶口罩以示失去言論自由』的意像到哪去啦?)。

當然,對於修集遊法我還是百分之百讚成,請至少給那些手無寸鐵的人們,一隻可以對抗小叮噹的老鼠。因為我真的很怕很怕,會不會哪一天,我自己也變成需要徒手去對抗小叮噹的那群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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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11-11 (週二) 10:38:10

我親眼所見的野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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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讚成,你可以反對,但你不應該漠不關心。』--某位PTT鄉民朋友。

說實話,我已經連續好幾天荒廢了我這個家裡蹲給自己訂下的課業目標,但我還是決定抽出一點時間。

我知道,這或許只不過是一種自我滿足。但我在十一月七號六點多慢跑回來,看到了廢業青年上行政院前靜坐抗議遊行集會法的現場直播後,我只問了一句『現在去還來不來得及』,並且得到主播群們『當然來得及,這是長期抗戰』之後,便前往行政院前,參與那時還沒有『野草莓』這個名字的事件。

就像我說的,這或許只是自我滿足,但在面對這樣的訴求時,如果我沒到場,我想我會後悔,我想我會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就連這幾天因為下雨,因為我想把一些情緒釐清,並且用我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唯一具有的武器--文字來打這場戰.而沒有繼續轉戰自由廣場,我都還是覺得有些過意不去。

我知道,很多人對這場活動感到不屑,覺得只不過是一群被利用的學生(雖然其實我是失去學生身份的無業家裡蹲廢材),覺得在場的『都是某黨派來的』,覺得我們無理取鬧,覺得我們只不過是在扮家家酒。

很多事我不知道該怎麼說,該怎麼表達,我只能用我唯一所擁有的武器--文字與觀點,來說明我在現場的所見所聞。

對於我們是否是被利用的一群,是不是都是民進黨派來的,我想這一篇PTT2版友的『致趙少康先生的一封信』,已經說得非常透徹。這已經是一個無法用完全用老一輩的政黨動員來詮釋『集會』這件事的世界,如果真要說我們是什麼黨動員來,那我會說我們是『鄉民』黨,而如果你連什麼是『鄉民』都不曉得,那麼是很難理解為什麼一群不同政黨傾向的人,可以這樣為了同一個目標而聚在一起。

有人說,我們看起來像在扮家家酒。確實,我不否認我親身參與的時候,確實像是在扮家家酒--只不過這個家家酒的主題,是將雅典城邦時代的民主形式,錯置在二零零八年的台灣。

你知道嗎?我不會相信這些學生都是被動員來的。如果他們和我都是被動員來的一群,那還需要使用這種毫無效率的民主形式來進行決策嗎?

你知道嗎?我們甚至連一個口號與標幟圖案都爭論了半天還討論不出個結果來,這樣你還相信這是個有組織的動員嗎?

你知道嗎?我不會相信這些學生都是被動員來的。因為在現場,我們只有一個共同的大目標,但針對這個大目標,以及將來該往那個方向走,每個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樣的,我們必需在不同的討論與辯論之中,說服自己也說服他人,找出我們所共同認同的論述。而我本來比較認同的『應該要先申請合法集會』的想法,也在討論過程中讓我轉向認同這應該是一場『公民不服從』的運動。

你看,就連要不要去合法申請遊行集會,都得要進行討論與表決,就連在薛香川出來前,我們還在爭論著是不是真的要見他,要用什麼方式去面對他。如果我們真的是一群被政黨動員來的群眾,還需要這麼樣的沒有效率嗎?

我不知道別人參加這種活動的目的是什麼,有著怎麼樣的收獲,但我自己知道,我最大的收獲是我親眼見證了什麼叫直接民主,這樣子的民主形式所造成的無效率,以及真正的包容多元價值觀--你知道嗎?那一天我參與的小組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種不同的聲音,即便我們都有著一個共同的,終極的目標。但就連這個終極目標到底是要達成什麼樣的改變,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

另一件讓我親身體驗到的,就是媒體有多麼不可信。薛香川出來時我全程在場,我正坐在那群學生裡頭,每一個發問及回答都是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然而,不論哪家新聞台,都只是用剪接的方式剪出他們所想要呈現與製造的假象,這是我早就知道的事,可是這是我第一次有如此深的感受。(當日學生與薛香川對談的逐字稿可以在此取得)。

我真的很希望,大家能夠親自走一趟自由廣場或其他地點,親眼看看這群學生在搞什麼鬼,或者與他們聊聊天,聽聽他們到底想要做些什麼,不論這是加深了你對他們的好感或反感,我都覺得沒什麼不好。

至少,這是在你親眼看到之後,所下的判斷,而不僅僅是靠著媒體經過篩選,剪輯的片面之詞所下的定論。

或許,至不濟也可以看看學生們架設的現場網路轉播,這是沒有經過剪接,後製的最真實的狀況--你會看到凌亂的現場,東倒西歪的學生,但就像 PipperL  所說的一樣:『但是,這才是大部份靜坐、集會遊行、抗爭的真相。那才是所謂的「真相」,才是你修正腦子裡那種集會靜坐遊行都是流血、都是暴力、都是暴民的機會。

最後,我想起了朝倉啟太辭職演說中的一小段話--我本來以為我對政治不抱任何期待,但我發現我錯了,因為我心中也有『如果國家往哪個方向走會比較好』的想法(詳細的文句我忘記了,希望有朋友可以幫忙補全)。

最後的最後,我想再修改一下開頭那句PTT網友的話--『你可以讚成,你可以反對,你甚至可以保持中立,但你絕對不應該漠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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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11-10 (週一) 09:22:30

我所真正覺得難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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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趁著晚餐之前寫了很簡短的一篇日記,只是心情上的抒發,並沒有提及自己難過的理由與想法。

雖然和家人聊天時,嘴上開玩笑說要去圍城,但實際上我還是沒有去。因為我很清楚我和去圍城的民眾所在乎,所訴求的是完完全全不同的東西。

是的,其實我對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沒有什麼太特殊的情感,我已經不知道多久沒唱過國歌了。

我無法像今天在電視上看到的我的現任國家元首一樣振振有詞地說他愛中華民國的國旗勝過任何人,否則我就不會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掛上很有可能違返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的中華萌國國旗。

我從來就不喜歡民進黨,也同樣不喜歡國民黨,即便我曾經投過一次什麼也沒有改變的票,但時至今日,我唯一覺得有好感的政黨仍然只有綠黨(不是民進黨)。

集會遊行法,這部怎麼看都覺得有問題(就像廢業青年說的一樣,這是一部讓一個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陷入『我們面對隨時掏得出地球毀滅炸彈的小叮噹,手上卻沒有老鼠』的法律)的法律已行之多年,這是無奈的事實。

很可惜,過去的八年由街頭運動起家的民進黨執政了,但仍然沒有把這部有問題的法律修正。也因為如此,早在馬英九政府上任以前,相似的事就已層出不窮,只是規模沒有如此龐大,議題在普通人的眼中沒有那麼嚴重而已。

這是我所難過的事之一。

然而,我們依然是個『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集會遊行法就是存在,它就是賦與了國家機器在某種程度上扼殺人民表達聲音的自由的權力,而這個權力理應是經由憲法賦與人民的。

但是我很樂觀,在某些人眼裡,我或許甚至樂觀地過了頭。即便民眾已經在驚天動地的抗議兩岸的經貿協商,理由是這樣會讓台灣的主權消失,但我依然天真的認為,台灣的民主體制沒有那麼容易被打敗,不過只是因為一個兩岸經貌協商就真的被另一個國家併吞。

直到如今,我還是相信,即便今日兩岸簽下了經貿協定,四年之後,治理台澎金馬這片土地的還會是一個叫做中華民國的獨立主權政府,而他的國家元首依然是用全民直選的方式產生。

這是我沒去圍城的最基本的理由,因為我依然很天真的相信著台灣的民主政治沒那麼容易被打敗。但如果今天的圍城是經過核淮的,是針對遊行擊會法,我絕對會去。

有人說,台灣已經變成了警察國家。其實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是誰對誰錯,是民眾先違法呢?還是警察先執法過當?又或許是兩方都有問題呢?

我真的不知道誰對誰錯,我也不在現場,從網路上看到的各種資料與記錄,我也很難去單方面地相信任何一方。

我反對暴力,不論是警察對人民的暴力或是人民對警察的暴力。事實上,我對那些用各種激烈手段,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對陳雲林嗆聲的人們情感上可以理解他們激動的心情,但理性和行動上不會支持。

同樣的,對於那些以暴力方式對抗手無寸鐵,同時也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民眾的警察,理性上可以了解他們必需要尊從上級的命令,情感上卻無法接受這是一個號稱民主自由以及人權立國的國家對人民所採取的行動。

我還是知道的,鎮暴、抗暴、維持社會秩序與國家機器對人民行使暴力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就如同我說的,我不知道誰對誰錯,我不在現場。我並沒有在路上被警察無緣無故盤查或拘禁,我不了解現況,我不敢說現在的台灣真的回到了警察國家。

我難過與質疑的是國旗事件,這是事實,網路上也有第一手的影片,顯示國旗是如何被警方沒收或拆斷的。

就像我說的,我無法找到圍城行動是有理的足夠理由,我無法說服自己相信台灣真的已經變成警察國家,因為我不是當事人,但卻唯獨國旗這件事,讓我很難過。

就像我說的,其實我對國旗沒有任何情感,但我還是非常非常的難過。

我當然支持台灣獨立建國,或是中華民國有朝一日將國號改成『台灣』,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區別,同時也不在憲法中堅稱明明就無法有效統轄的地區是自己的國土。

這條路或許走的是民主憲政的體制內改革(我所期望的),或許是革命(我不期望但也不會反對)的,這我都不會太在乎,而我也知道,在我有生之年要看到這樣的成果,變數還相當大。

但不論如何,中華民國仍然是我所生活的這塊土地上的實質有效政權,行使的是我所認同的民主政治,是一個我所期望的自由社會。

這是我唯一可以效忠,也願意效忠,同時也代表我所生活的這塊土地上的人民的國家。

是的,即使我對青天白日紅的旗幟沒有情感,但他仍然是代表我所屬的國家,是這個國家中象徵意義的最高旗幟。就算人民不在乎,但國家也應該要在乎,因為這面旗幟就代表了中華民國,就如同某些人所說的,『這就像魯夫他們的海盜旗代表了海賊的精神』一樣,不論這面國旗的爭議有多大,他都代表了現行有效統轄我的故鄉的國家。

我所難過的,是我竟然會看到理應效忠並代表這個國家的人民保姆,公然地將代表這個國家最高象徵意義的旗幟的旗桿折毀。

我所難過的,是我竟然會聽到『這裡是公共場所,把國旗收起來』這種話,從理應是效忠並且代表這個國家的人民公僕口中說出來。

因為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一個號稱民主自由的國家,代表這個國家的最高象徵意義的旗幟,竟然會無法在這個國家的公共場所中出現,而且還是由代表國家的公務員口中說出。

民眾損毀國旗,我理性上不會支持,但情感上可以理解,因為有些人認為中華民國不是他們所效忠的國家,他們效忠的是另一個還未在這塊土地上出現的政權。

但儘管我對這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子沒有情感,我在情感以及理性上,都依然無法認同代表這個國家的公務員,竟然以這種方式對待這個國家裡具有最高象徵意義的旗幟。

因為如果你是個公務員,你理所當然地是效忠於中華民國這個國家,不然你要怎麼頂天立地地說你是中華民國人民的公僕?既然你效忠的是中華民國,那麼你理應尊重並且保護這面具有最高象徵意義,並且代表了中華民國的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

很可惜,我看到的並不是這麼一回事,這才是我所難過的。

我依然相信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我依然很樂觀地相信中華民國在四年後還是中華民國,同時我還是可以利用自己的選票,在民主憲政的體制中來改變他,而這一切都還不會太晚;我依然天真的相信,目前看到的情況只是暫時的,是由於集會遊行法而造成的不論民眾或警察都不願意看到的狀況,當激情過後,台灣不會真的變成一個警察國家。

所以我還只是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出聲,說出自己的想法與難過的心情以及對未來的期望,而不是真的走上街頭。

然而,當有一天,大洋國或是 Libria 出現在台灣時,我會認為有些東西,比自己的生命,比國家的法治更為重要。

就像 Jas9 說的:歷史上所有在最後被追封為自由民主鬥士的人,都曾經是當代的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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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11-06 (週四) 15:18:32

誠實說你想賣東西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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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這是我今天去天瓏買完書,從台北地下街回捷運時遇到的事情。而這件事以及回台北後遇到的一些不好的經驗,讓我覺得怪不得現在的人愈來愈冷漠,愈來愈不想去理會在街頭上努力的人們。

我先說明我自己的立場吧。基本上,我並不會現曾經教過我的某名教授一樣說出『銷售員是對社會沒貢獻的職業』這種論點。畢竟我曾經學過的經濟學和管理學都很明確地告訴了我們一件事:資訊是有其成本存在的。

在我看來,銷售員只不過等於是資訊的仲介者,並且從中抽取費用罷了,因此對我來說,銷售員也是個正正當當的行業,沒啥不好的。

當然,銷售員也經常會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刻意對消費者隱瞞資訊,但我認為這是制度與道德良心上的問題,而不是銷售員這個職業本身的問題。

只是,我真的很討厭某些銷售員的手法,在我看來,那已經和詐騙給我的感覺差不多了。

其一,現在很常在捷運車站出口看到的,某些販賣著所謂的『設計商品』的年輕人。我曾經在昆陽站遇過一次,我只能說,他們的手法給我的感覺真的非常非常的不好。

我是習慣會拿廣告傳單和廣告面紙的那種人,即便是我沒興趣的廣告傳單,我還是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去拿,然後來當計算紙或是拿去丟資源回收。

理由很簡單,在大馬路上風吹日曬的發傳單確實是一件辛苦的工作,我多拿一份,那些人就可以快點發完,畢竟我項來對這種做苦差事的人都是很佩服的。

至於這和那些販賣『設計商品』的年輕人又有什麼關係呢?簡單說,那群人用的手法會讓你誤以為他們是在發什麼廣告宣傳品。是的,他們經常會像是在發傳單或面紙似的,半強迫性地把那些商品塞到你的手裡,然後等你拿了,並準備要走的時候,才告訴你『那是要賣的,請掏錢出來』。

感覺非常非常不好,不好到當下我很想罵一聲『X』,並且買上就把當西還到他手上,同時根本就不想聽他說任何話就走的地步。

我也知道做生意不容意,學生可能也沒有那麼多本錢去租攤位擺攤,所以我不會太排斥這種街上兜售行為,但請不要用這種像是在欺騙的方式,這種方法不會帶來任何好處,只會讓人在心底幹譙而已。

光明正大的開宗明義說你是在賣自己設計的某某商品有這麼困難嗎?如果你的東西真的很好,有必要用這種強迫推銷以及像是欺騙的手段嗎?何必浪費自己和他人的時間,又讓別人對你和你的商品留下不好的印象呢?

第二件事情,問卷調查。

在暨南已經很習慣做學術性的問卷了,也知道收集問卷是做社會科學的量化研究時很重要的一環,所以我也都會盡量認真填寫,除非是一看就知道題目出得太爛的問卷。

至於什麼電話市調,我是一律不做的,因為我很討厭講電話,我很討厭不認識的人打手機給我。

而回到台北後,因為已經不在學校了,自然沒啥機會做問卷,但在街上遇到市調問卷的機會卻多了起來。當然,也聽過很多問卷詐騙的案例,而且也討厭在路上被耽誤時間,所以向來是不太搭理說什麼要問卷調查的。

直到上個月去了一趟光華商場,當天不知道發了什麼神經,在路上被一位年紀不算輕的婦人攔了下來,並且在她再三跟我保證絕對不是詐騙和不會留資料後,便答應她做手機的市調問卷。

不過很不幸的,經過一大堆條件篩選後,因為我並不打算在三個月之內換手機,所以並不在他們的調查範圍之內,那位小姐也只是稍微再盧了我一下後就放我走了。

確實是手機的市調問卷,而且還條件篩選認真到 Innovator、Opinon Leaders 以及 Early Majority 不能做問卷的地步。不過因為我還是認為我比較偏向 Late Majority  所以進展到下一關,只是就敗在我在近期內根本就不想買新手機。

所以,雖然沒幫到忙,也浪費了一些時間,但至少還是愉快的。

只是,今天遇到的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在地下街的某位小姐再三保證不是詐騙和不會留資料後,我又心血來潮地想說做做好事,幫忙她填問卷好了。

誰知,確實沒有留資料,但是不是詐騙就很難說了。因為那份問卷一看就知道根本就是隨便設計的,毫無信效度可言,而當我正準備填問卷的時候,另一位小姐便不斷地開始問我問題。

很明顯的,那根本是和問卷無關的問題,而且話說回來,填問卷還需要妳來問問題嗎?問題不是都在問卷上嗎?簡單來說,從她問的問題裡面很明顯地可以聽出來那根本就是話術,問卷不是重點,重點是她想要賣妳東西。

於是我才坐下不到一分鐘,問卷填沒兩題,就臉色很臭地頭也不回並且什麼話也沒說直接起身離去了。

沒錯,或許妳不是詐騙集團。但這種騙人家說是要填問卷,事實上卻是想要推銷東西的本質,又和詐騙集團有什麼差別?明明白白的說出妳到底想推銷什麼東西真的很難嗎?何必又這種欺騙的手法,浪費根本對你的產品沒興趣的人的時間,同時還讓她對妳們的店和產品留下『根本就在騙人』的壞印象呢?

就像我說的,我不認為銷售員是對社會沒貢獻或是低下的一種職業,就像我會佩服那些辛苦發傳單的人一樣,我也佩服那些銷售員,因為我知道他們有一些特質和專長是我沒有的。

但是,如果這個社會上出現愈來愈多這種想利用類似欺騙的手段而達到推銷目的的銷售員,或許有那麼一天,我也會開始瞧不起銷售員這個職業也說不定。

為什麼,為什麼就不能老老實實地告訴人家你想要賣你的產品呢?還是你自己也認為,銷售員本質上和詐騙集團是相同的,是對社會沒有貢獻甚至有害的一群,所以用欺騙的手段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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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11-03 (週一) 20:19:41

[網摘] RoR 與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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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不是 Ruby 派的,雖然曾經試著要學學看 Ruby,不過他真的吸引不了我,而且在速度上也被同是 scripting 的 PikePython 甚至是 PHP 吃得死死的。

所以就我個人的喜好(先不管有沒有人在用),編譯式語言我會優先考慮 D 語言,直譯式語言我會選擇 PHP,雖然 PHP 被很多人詬病,不過你還是不能否認他真的很好用……而且現在也有像是 cakePHP 等 MVC 的 Framework 了。

總而言之,其實這次的事是不關我的事的(因為我沒在用 Ruby,更不用說 RoR 了),只是看了就是一整個不爽。某些人說的好,跟本是沒懶趴的開發者在逃避問題。

沒有時間寫任何評論,反正我這個台獨份子會說什麼認識我的也應該都知道了,所以簡單摘一下吧。

重點是,如果不是這件事,我還不知道原來 Ruby on Rails 社群有這麼多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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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09-20 (週六) 09:09:32

[舊文新貼] EeePC--容易使用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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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erv 的 KeroPC。Jserv 的 KeroPC。
Jserv 的 KeroPC。

這篇文章寫於 2008 年 5 月 17,那幾天孝宣在幫忙把一台 Linux 版的 EeePC 重灌成 XP 系統,灌完後我有稍微玩了一下。而回到台北後,我也到大賣場玩了一下 Linux 版的 EeePC 和另一台 Acer 出的小電腦,但我覺得基本上問題都還是一樣--那是一台被縮小到不容易使用的電腦。

而上次去萌點的 Cosplay 攝影會時,順道經過一家 Sony 的店面,進去摸了一下幾台筆電,看到一台大約 1.35KG 左右的,拿了一下後發現還可以接受。也因為如此,我開始認真考慮重量差不多,卻有 13.3 吋螢幕的 MacBook AIR 了(雖然很有可能根本買不起)。


之前同學有拿一台 EeePC 來玩過,把裡面的 Linux 改灌成 Windows XP 了,因為我看到時就已經開始灌了,所以不曉得裡面的 Linux 用起來到底是怎樣。

不過灌好 Windows XP 後我有拿起來玩一下,心中的想法是這樣的:

或許大家都熟悉 Windows XP 的介面,但我覺得這種電腦的操作界面還是真的要經過某些客製化,其實會比較實際。

平常我用 15/17 吋 LCD 然後把 Windows 字型的 DPI 調成大,有時都只覺得勉強剛好適合閱讀而已,硬把這樣的東西塞到一個不到十吋的螢幕裡,是有點超過了。

基本上,我覺得玩完 EeePC 的感想後,右邊 jserv 這幾天弄的這張 KeroPC 的圖是最好的註解。

到底 EeePC 真的是『容易使用的電腦』?還是把電腦『縮小到不容易使用?』

而且說實在超不多的價格,我想我搞不好會去買二手的 Panasonic T2 之類的筆電。

我不介意螢幕尺吋,但我覺得要有相對應的策略才行,而不是原封不動把 PC 上的 OS 和軟體拿到上面去就好的。

舉例而言,老爸在用的 iPhone 螢幕的確很小,但卻沒有讓我有不易閱讀的經驗,有的時候你不得不承認,蘋果的人機介面真的很棒,難怪一堆人都想模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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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09-15 (週一) 07:00:33

[舊文新貼] 弱智吧!歐兔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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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弱智!嚴禁弱智!
嚴禁弱智!

最近大概都會貼以前在 BBS 個人版寫的,但卻因種種原因而不存在於這個部落格上的舊文章!

這樣做有兩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是最近真的沒有時間寫太長的新文章,但又不想太久沒更新自己的部落格。第二個理由是,部落格的文章要備份真的是比 BBS 簡單太多了,這些文章都是我的心血。

所以決定這幾天如果看到BBS上有沒放到這個部落格上的文章,就用 WordPress 延後發佈的功能,每一天放一篇文章。這樣,既可以保留以前的舊文,又可以讓部落格看起來有常常更新的樣子,應該可以說是一舉兩得吧!

話說回來,雖然我還是沒有妹,但也已經沒在看 O2 了,因為雖然還是很好笑,不過太浪費時間了。再說,有妹沒妹這件事,隨緣最重要……

以下,舊文開始:


好吧,我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在黑米裡看到了這一篇『努力吧!少女,弱智吧!少女』,本來是沒有太大的感覺的,因為除了自己朋友的網誌外,我幾乎沒在看無名的網誌(看正妹看相簿就可以了,何必看網誌,而且無名又慢又爛)。

然而自從我到 PTT 的 O2 版之後,真的深切體會到那一篇文章所說的這一段話:

文字部分,清一色的童言疊語。所謂疊語,就是把詞語複製,所有的形容詞與名詞必須複製兩次,恰到好處,比如拍照要說拍拍,車子要說車車。喜歡要說喜歡喜歡,可愛要說可愛可愛。那本是四歲小孩的專利,現在也是美少女的專屬語言,彷彿在閱讀文字的時候還能聽到可愛女孩用天真的聲音重複著無邪的童言。

為什麼會跑去 O2 版呢?想當然爾,一方面因為缺妹,一方面那個版實在太好笑了,所以就一直看了下去。

基本上我不相信一見鍾情,也對速食的愛情沒有興趣,所以我太相信 O2 版上到底有多少誠心誠意想要認識彼此的,雖然我也在那兒徵到人陪我去看電影,但是每每看到有女孩子連對方是誰都還不曉得,就跑去和男生喝酒,結果差點遇險,就覺得很 OOXX,難道真的連保護自己都不懂嗎?網路是個可怕的地方,快點回到地球去吧。

回到正題,我實在受不了,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明明一個七十四年次,都已經超過二十歲的女生,還要在那邊裝可愛,在那邊『科科科』,在那邊注音文,在那邊『大葛格』的喊來喊去。

如果是情侶彼此之間的愛稱或是甜言蜜語,那我沒什麼話好說。可是,可是這是公開版啊!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一個在民法和刑法上都已經算是成年的少女,還要在那邊裝可愛啊!看來我真的老了。

為什麼,為什麼我明明喜歡已經弱智到了極點的蜜爾菲‧櫻葉,但是當我看到這樣的文章時,會覺得有一種被打敗了的感覺。(感謝 SayYa 版友指點,蜜爾菲是只是天然呆,而天然呆和弱智是有區別的啊!)

為什麼,為什麼我明明是個喜歡蘿到了極點的薄荷‧布拉曼修以及現實生活中小蘿莉的童言童語的蘿莉控宅男,但當我看到那樣裝可愛的文章時,會有一股想要吐的感覺啊!

繼續弱智下去吧!O2 少女們!不過我恕不奉陪了。

寫到這裡,我忽然驚覺我為什麼沒有妹了,因為……

  1. 在這個愛情像速時食店的年代,我卻依然不相信速食的愛情。
  2. 我甚至連愛情小說裡的一見鍾情都不相信。
  3. 我竟然把徵友的 O2 大神版當 joke 版看……
  4. 我甚至認為搭訕、MSN、水球、手機都是一種打擾。XD

看起來,我大概是註定把不到妹了啦,至少不可能在 O2 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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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09-13 (週六) 08:00:07

網站救援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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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門大神:資料已刪除。長門大神:資料已刪除。
長門大神:資料已刪除。(View at PicasaWeb)

昨天回埔里的路上,就在想著這個網站的事,我翻出之前備份的檔案後這才發現,原來我從二零零二年的冬天,也就是我生大學沒多久後,就開始用電腦書寫記錄我的生活。

如今,六個年頭過去了,這中間系統換了好幾次,有許多網址早都失效,但也沒太過在意。一直到前一陣子因為準備畢業,而把網站牽出學校,並且開始使用 Google 的網站管理員工具後,這才發現有許多早已失效的網址 Google 都還有索引。

此外,我也發現還有許多人透過其他的網站連到已經失效的網址,其中最大宗的是從荒謬大觀這一篇連結到之前我寫的『好問題!寫部落格要給誰看?』,咱們李杯杯的力量果然驚人。

也因為如此,就決定趁著這次重新架設的機會,把這些網址全都救回來,讓之前在網路上留下的蹤跡不至於就這樣消失。

而我的作法大致如下,由於我的部落格系統是使用 WordPress,因此這項工作主要是由 Redirection 這個外掛所達成。它可以幫你做網址的對應,把舊的網址轉到新的網址。

而我的網站系統總共變過三次,前兩次是我自己寫的系統,之後則是使用 WordPress,並把之前的內容用 RSS 的方式匯入這個新的系統。

在網址方面,第一版的時候長得像這樣:

  1. http://bone.twbbs.org.tw/分類名稱/1234567890.php

第二版的時候因為打算做額外的靜態網頁,所以把網址給加深了一層,並且把分類名稱的部份固定住,所以看起來像這樣:

  1. http://bone.twbbs.org.tw/blog/Archives/1234567890.php

其中的 1234567890 其實是文章的 Unix 時間戳記,每篇文章都不相同,但一定固定是十位數。

最後一次變更就是 WordPress 系統了,這個麻煩的是網址和上述兩項都不相同,所以我從資料庫把文章的時間戳記和 ID 撈出來做比對後,再把他丟到 Redirection 這個模組去。

第二次改版的網址型式只有最後一層的時間戳記有變動,所以只要做好新的文章 ID 和時間戳記對應表即可。

比較麻煩的是第一版的網址,中間是不固定的,而且也不在 blog 這個目錄裡,Redirection 並沒辦法處理,所以我這裡做了兩層的處理。

首先,一樣把最後一部份的時間戳記對應到新的網址,也就是說第一版的時間戳記放到第二版的網址後,Redirection 會幫我轉到正確的網頁去。

所以剩下的就是怎麼樣把第一版的網址從

  1. http://bone.twbbs.org.tw/分類名稱/XXXXXXXXXX.php

轉換到

  1. http://bone.twbbs.org.tw/blog/Archives/XXXXXXXXXX.php

在這邊,我是借助偉大的 .htaccess 檔案和正規表示法來達成,利用下面的設定,阿帕契就會幫我把和第一版相對應的網址轉到第二版,而第二版的網址再交由 Redirection 轉到正確的網頁囉。

  1. RedirectMatch permanent ^(/\w{1,10})/(\d{10,10}.php)
  2.     http://bone.twbbs.org.tw/blog/Archives/$2

如此一來,總算所有類型的網址都可以正常工作了。

但話雖如此,不過可悲的是,我發現我之前轉移系統的時候,留言資料庫並沒有備份,所以在轉換到 WordPress 系統之前的留言全都消失了,包括以前 EJ 和簡麗珍老師的留言。我看這下連長門大神也救不了我了……>_<

另外,由於六月中實驗室斷電而我又不在埔里的關係,臨時架設起來的網站從『泉此方云:你的愛不夠!』一直『到來去 cos 紙箱機器人阿愣!?』的網址,因為和舊系統相衝,所以網址一定要改,但數量也不多,我想就讓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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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09-09 (週二) 17:34:56

去女僕店的男生都色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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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女僕店的男主人都色色的?來女僕店的男主人都色色的?
來女僕店的男主人都色色的?(View at PicasaWeb)

一樣,本來是在小馬尾的部落格上的回文,不過長度實在足以獨立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就改了一下把它放過來。

事情的起因是小馬尾的部落格有一位朋友,留言提到:「但就社會大眾的觀感而言,進出女僕店的男生都會被冠上『色』的字眼。」

只是,對這一點我有些不同的看法。或許真的有人對女僕店有偏見,但光明正大地去喜歡自己所喜歡的,不是比較快樂嗎?何必過得那麼辛苦,我們又不是作奸犯科,只是喜歡比較不一樣的東西,為什麼要有這種自己在做壞事的感覺?

當然,台北的女僕店大部份都是搬日本那套過來的,本來就屬於御宅族文化的一種,難免風格是比較有宅味的,但就我常去的那間店而言,每次去店內也不乏許多女性顧客。

我覺得其實去女僕店真的沒那麼嚴重,大大方方的進去就好了啦。第一次一定會有心理障礎(是的,我也曾有過啊!),但之後就會發現沒那麼嚴重,而且到最後,去女僕店根本就不是為了去看女僕……

舉我自己的例子而言,前幾次去純脆是去好玩和體驗的,但是過了幾次之後,去女僕店的理由根本就不是為了看女僕。

以台北地下街的 Fatimaid 為例,平日下午茶時段的低消是一百,可以點一杯可以無限續杯的飲料(一般咖啡店不能續杯的也要七八十吧?),再加一份鬆餅或蛋糕之類的下午茶,也才一百五十大洋左右,其實消費和一般咖啡店差不了多少,但服務可就差多了。

先不論女僕裝和角色扮演的招呼語什麼之類的,光是加水的速度,用完餐後收捨桌面的時間,以及詢問是否要續杯等服務的細節,就比普通的咖啡店來得細心(女僕真的不好當啊),店裡又安靜(因為都是宅男,全在看漫畫不聊天的關係嗎?XD),可以好好休息。

就像維基百科上說的,其實去女僕店,多半是為了『體驗舊貴族或資產階級享受僕役服侍的快感』,女僕的裝扮和服務也只是一種演出而已,用平常心去看待就好了(就像市面上也有各式各樣的主題餐廳啊)。

所以說,去過幾次之後,就會覺得去女僕店是很正常的選擇,而且去的理由也不是為了看女僕,而是因為服務真的有差,消費的金額都差不多,幹嘛不選服務貼心一點的地方。

所以,放心給他進去啦!請催眠自己去女僕店本來就是最符合經濟原理,邊際效益最高的選項。:P

話說回來,我自己不推薦正餐時間去就是了,大部份的店消費都頗高檔但食物並不會太特殊,除非有活動,不然只推下午茶時段。

但是說實在話,或許是目前的女僕店主要針對的顧客族群還是以ACG次文化愛好者為主。至少在台北的這幾家女僕餐廳,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家與我心目中理想的女僕店相近。

而且有的時候,我都會覺得不論是ACG次文化或次文化時尚(蘿莉塔裝啦,暴走服啦、長袍馬掛啦……等等)的愛好者,真的都是很無奈的一群啊,往往都得顧及他人的眼光和承受其他人的偏見。

所以,其實我的終極夢想之一就是在台北打造一個不必懼怕他人目光,可以讓任何次文化愛好者隨心所欲做自己的次文化集散地!不過這個恐怕要等我和坂町隆史一樣中了三億兩千萬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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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08-24 (週日) 08:56:53

公益 2.0:給的是魚還是釣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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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2.0 的概念(墳墓云:一整個屁)公益 2.0 的概念(墳墓云:一整個屁)
公益 2.0 的概念(墳墓云:一整個屁)(View at PicasaWeb)

其實早在八月初的時候,就在 Pesty 兄的網誌上看到這一篇這一篇關於聯合勸募的公益 2.0 的文章,前兩天又在資管小站學長的個人版上看到活動網站的連結。

剛剛又上去看了一下,距離活動時間還有四十天左右,但已募得的資金卻還不到全部所需的百分之一,看來不太樂觀,可是我並不感覺到意外。

很多人對於這個活動似乎都抱持著這面樂觀的看法,像是酪梨壽司的這篇『公益 2.0:我的金主夢』裡就有許多朋友的留言。

但我不一樣,我一開始就不看好這整個計劃。是的,我是無血無淚在旁邊唱衰的那個人。

我知道這個網站時,本來還覺得很興奮,想說可以幫一些忙,但等我看完全部的個案以及網站的介紹後,我的選擇卻是不去捐任何一毛錢,也不幫忙掛貼紙之類的。

很無情嗎?或許吧,不過我只能說我自己看到與感覺到的,至於是非曲直,就交於各位自行判斷。

簡單的來講,這個活動說得好聽是『幫助脫離貧困』,但實際上卻仍然跳脫不出『直接給對方魚』吃的舊思維。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首先,請看看每一個個案,幾乎有十分之九的簡介都在講捐助對象的過往有多可憐多可憐,但這是這個活動的重點嗎?這個活動想做的不就是改變以往『因為同情而捐助』的這種方式,讓對方可以自行創業,有能力養活自己,不再需要靠外界的捐款嗎?那為什麼還是繼續在打哀情牌?

另外,幾乎所有人的創業計劃都是『夫妻倆人想藉由販賣銅鑼燒和甜點自行創業』這種一兩句話就帶過的東西,再加上什麼『創業以後只要透過社工長期關懷和 SOHO 定期輔導,再加上網路部落格的號召,成功機率很高』這種空洞的言詞。

創業真有這麼簡單嗎?是有資金和器具以及社工人員輔導就能成功的嗎?

而且不論怎麼看,這些個案都是出自文宣之手。為什麼我沒有看到任何一個個案的主人,自己寫下詳細的創業計劃,包括想做什麼,想怎麼做,以及為什麼要做?

難道這一點要求,都算過份嗎?還是說,其實個案他們自己也不知道有了這筆資金後,要如何實際運用,使得自己能夠真正獨立自主起來,而不只是隨波逐流聽天由命?

再來,或許就如李志怡兄說的,礙於法規的關係,這次的活動並不能真的以『借貸』的方式來進行,而必須採用『慕款』的手段。

而官方的說法,則是這筆錢出去後,『創業個案在經過半年到一年的經營後,將以捐款回饋方式或是以創業顧問角色,共同協助下一批弱勢族群』。

在我看來,這是屁,一樣是空話。

借來的錢和他人好心捐助的錢的決定性不同,就在於捐來的錢是要還的,是有利息的,是有心理壓力的,並且知道這是得來不易的資金。

捐款呢?管他的,反正我又不用還,也不知道這筆錢是誰捐的,失敗了也不打緊啦!反正搞不好以後還會有嘛……(對不起,我是個小人)

看看上頭還錢的方式『捐款回饋』、『創業顧問』,有哪一項是真的強制要求對方還錢的?

退一萬步來講好了,就算我可以接受這筆借出去的錢拿不回來(注意,是借出而不是捐出),或許零利率借出並把將來拿回來的本金做捐出去公益。但很不幸的,你還是感受不到你是在借錢,因為你根本無法選擇你要讚助的個案。

一切你丟出去的錢,都是由主辦單位統籌分配。這意味著什麼?所有個案都能拿到資金,但這是正確的嗎?

商場如戰場,沒有那麼好康有資金和技術就一定能成功的。在我看來,如果沒有事先讓捐款人篩選要捐助的個案,到最後受害最深的反而會是那些需要幫助的個案,因為你給了他們一個虛假的美景。

簡單的說,我覺得這一切都是制度設計上的問題。

是的,不能夠用實際借貸的方式來操作,那麼如果用虛擬的借貸摸式可不可以呢?如果這個活動真的有打算長期進行追踨輔導,這並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舉例而言,以目前大家捐助的都是一兩千的這種金額,我想大概沒有人真的會期望錢回到自己的口袋,反而應該是『做善事』的念頭居多。

在這樣的情況下,系統可以詳細記錄捐款人每一筆金額是捐給哪個個案,當個案真正創業後,則利用定期捐款的方式(沒錯,是真的拿錢出來,而不是只出一張嘴的口屁『創業顧問』)回饋給這個活動,當然系統也必需詳實記錄每一次的捐款以及個案捐助的金額是否以達到當初的本金。

如此一來,即便不是在真正的借貸關係下,個案也會有需要還錢的壓力,而真正達到『我是借錢來創業,這筆前是要還的』的心理效果,而不只是把捐款人的錢當做單純的善心,隨隨便便的做。

當然,如果捐款人可以選擇要資助的個案,勢必有些個案能募得的金額就不多,但我認為這不是問題,資金不願意流向你,就必定代表有一定的疑問存在,簡單的講,對方不看好你會成功,根本就不認為你撐的下去。

這個時候,為什麼不開放個案與捐款人的對談呢?然後讓個案不斷修正自己的創業計劃,再繼續向捐款人募集資金。

我甚至覺得,如果在這樣的過程中,最終個案自己放棄了,或是結果一毛錢都沒募到,也比單純地給他們一個虛幻的美夢好得多。

還是老話一句,我不想給魚,只想給釣竿,但這個活動的體制設計卻只能逼我給對方魚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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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8-08-21 (週四) 06: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