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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光之翼的守護下訴說著一段段的英雄傳說。 [ 首頁 | 網誌 | 相簿 | 留言 | 訂閱 ]

有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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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星期日開始,就很想寫一篇音樂愛情故事,寫奶茶劉若英的『那天?』這一首歌,而事情弄完,現在也已經一點半了,看起來得星期五才能寫,是趕不上星期六的靜態展了。

只是這種狀態,讓我很想要寫一些自己對於歌曲的感受,特別是這些日子以來一直陪伴著我的南方二重唱。(奶茶的歌已經寫過很多次了,該換南方了。)

話說有一首歌,就叫做『有一首歌』,是一首我非常喜歡的歌曲,收錄在她們的『相知相守』這張專輯中。或者該說,這張專輯扣除快歌外,我都很喜歡,特別是前面的四首,和最後的一首『放棄』。

有一首歌 叫做溫柔 只有那愛過的人才能聽懂
它輕輕柔柔 飄到心中 它最美卻最難守候

有一種愁 叫做寂寞 只有那愛過的人才能形容
它冰冰冷冷 躲在心中 藏住了淚卻掩不住痛

有一個夢 叫做永久 只有那愛過的人才能訴說
當繁華落盡後 依然默默相守 它最古老也最執著

如果當初我們都懂 就不會如此輕易讓你遠走
在多年以後 驀然回首 往事依舊 而我寂寞如昨

每每聽著這首歌,都會歎氣,總覺得這首歌應該唱出了很多人的心聲,溫柔、寂寞、那一個個山盟海誓,相知相守的願望。

我是沒談過戀愛的,頂多也只有暗戀而已,但這首歌,還是會莫名其妙地就觸動了我的心弦,讓自己也跟著歎息,覺得多麼希望我能夠聽到那一首歌,有那一個夢,但卻沒有那一種愁。

我知道我的那一個夢,其實是妳,但又要到何時,我才能夠聽見那一首歌呢?我也不曉得。

喜歡南方二重唱和奶茶的歌,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她們的歌總是能讓我有一種感同身受的感覺。

其實我一直很喜歡小南方明樺所寫的『我是一隻不被青睞的棄貓』和其他人所寫,收在同一張專輯中的『我從南方來』以及『南方的夢』這幾首歌。

而其他如『深情看世界』、『愛情的天平』、『細說往事』、『不告而別』、『整個世界都下雨』、『簡單』、『飛不到妳的天』和『有些話不能說』,都是我很喜歡的歌。

歌寫的很真實,唱得也很棒,充滿了畫面,這是讓我一直覺得她們的歌很棒的原因,幾乎是在聽的當下,我就可以在腦海中幫她們兩個拍攝音樂錄影帶了。

真的是很喜歡聽她們兩個和奶茶的歌聲,她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歌曲的感染力真的都非常的強,總是讓人不知不覺中就進到和歌曲一樣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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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2-01 (週三) 17:59:27

嫵媚無比的翊塵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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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把大部份的事情都給解決了,專題也已經確定找姜媽,總算放下了心上的大石頭,可以好好來補該補的文章了。

上星期四集社,主要是在進行準備這個星期六要到台中演出所需要使用的木偶。

說實話,這次準備演出的時間還真是挺趕的,加上一堆作業莫名其妙地擠在一起,我又是那種什麼事都拖到最後一刻才完成的人,疲累是一定的。雖然到社團也是要排戲,也是做要花精神的事情,但是能夠和大家在一起,真的是很開心。

下學期要忙專題,可能就沒辦法像現在一樣每個星期總有一天泡在社團裡了,想起來還真是有點不捨。

話說回來,這個星期四,咱們最大的成果似乎不是排戲,也不是修復木偶,而是替木偶做造型,以及拿木偶來惡搞啊!而其中最讓人眼睛一亮的,非這次演出的主角翊塵非莫屬啦。

我不得不承認,其實我覺得變裝過後的翊塵飛,看起來真的比較漂亮咧。

不過我總一直覺得,這張照片是運氣好才恰巧照成這模樣的,因為其他的照片,完完全全沒有這張照片所顯示出來的氣氛,看來我還是得加強一下自己的照相技巧了。

到了九點,等學弟到場,就開始正式排戲了,雖然是上學期的劇本,但一來演出的人員幾乎全換了,排起來還是有點生疏零亂,也辛苦了第一次拿偶演出的小羊學妹。

排完戲,回到墳墓,已經是十點半左右的事了,也正巧遇到小夏帶來巧克力和黃金奇異果(其實我還沒吃過啊!),和喵家的在客廳混了一會兒,才又回到自個兒的房間。

雖然真的過得很忙也很累,但是能夠有社團和喵咪家族兩個棲身之所,真的是很幸運和很幸福的啊!大家星期六的演出一起加油吧(雖然我很擔心颱風)!

表演完之後,崎路也說,大家可以看要不要搞個社遊之類的,偶爾大家一起出去玩一玩,也是另外一種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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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2-01 (週三) 16:24:49

喵,微軟果然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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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晚很累了,可是身體上的疲累沒有精神上的貧乏可怕,再不寫些東西,我的精神就快要到了荒蕪的地步,準備要抓狂了。

還欠了很多文章,很多心得,可是一寫下去會沒完沒了,而且要用到的照片我也還沒整理,可能要等到明天,後天,或大後天了,沒一個準。

因為,因為即使過了今天,我還是有看不到盡頭的作業啊!希望過了下星期,情況會好一些。拜托,給我一點點喘息的空間唄,我好想做一些自己的事啊!

總算是把很多事情給如期完成了,也很順利地依照計劃交了一份根本不符作業要求的作業,以及放掉了一份分數比重佔得不高的作業。

這次的 OR 作業,真的是深深地讓我感到微軟的強大之處啊!果然世界首富所創立的電腦軟體公司,就是不同凡響。

話其中一份作業,是用 VC++ 去呼叫 Lingo 附的 DLL 檔,求一個線性規劃的 MODEL ,並且使用 MFC 做視窗介面。

然而在這個作業中,我真的是服了微軟,於是只能交出一個根本不符合作業要求,用 Java 寫出來的程式。

為什麼我會佩服微軟呢?因為,他的 MFC 真的是太神奇啦!

自賦接觸過的程式語言不少,即便不能精通,但看得懂一個大概,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恰巧 C++ 是我還稍微看得懂的其中之一。

另外,我認真寫過的 GUI Library ,雖然只有 GTK 1.4 ,但稍微學過 Java Swing ,也 trace 過用 QT 寫成的程式,因此總覺得再不濟,應該也能稍微看得懂 VC++ 所產生出來的MFC 程式碼。

但是,我卻是徹徹底底的敗掉了啊!書上的我看不懂,那就算了。問題是,我竟然翻遍了所有的程式碼,我還是找不到我畫面上的那幾個元件的程式碼,可是編出來的執行檔畫面確實有那些元件啊!

微軟果然是強啊!竟然可以把一個 GUI Library 的架構搞得如此複雜難懂,這應該不是一般設計 GUI Library 的人可以做得到的啊,比爾大人請接受小弟一拜吧。

話說回來,我一直到現在,還是比較喜歡 GTK+ 給我的感覺,雖然有人說 QT 的架構比較好,但是 QT 的 Wrapper 似乎是沒有 GTK+ 來得多?

而且之前我在學 GTK+ 的時候,覺得他的架構和使用方法都還滿直覺的,至少我覺得比 Swing 來得簡單,和 MFC 比的話更不用說了,我絕對會選擇 GTK+ 。

再加上我現在實在對 C/C++/Java 漸漸失去興趣,想轉向想辦法用 script language 來開發 Desktop AP 了,這部份好像還是 GTK+ 有比較多的 Wrapp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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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1-30 (週二) 17:38:43

也許是該放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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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妳不去扶它,它會倒,可是它倒了下來,卻不會造成世界末日,甚至,它連妳的一根寒毛都傷不到。而妳在它倒下的同時,卻空出了雙手,移動了自己的腳步,妳再次成為一個可以自由活動的人。

事情很多,星期二是 due date 的作業一卡車,我學會了放,如果生平無大志,只求六十分,一些作業沒交又如何呢?只要那科能過關就好了嘛!雖然我還是會努力把該做的東西做完,但優先權太低的東西,管它的呢,做得完是好運,做不完,我沒損失些什麼。

再說,對一個目標是流浪的人,分數好像很難重要的起來。再說了,我修課是為了興趣,為了能在課堂上學到東西,如果我真的學到了些什麼,那些選修課過不過又有什麼差別呢?

人要學會放手,可有些東西,是自己的原則,是活在這個世界上的理由,是自己的夢想,是夢裡所擁抱的溫柔,那些卻是不能放的。

最近很忙,但仔細想想,真的會令我在乎的事情並不多,只可惜我還是無法學到海安和小誠的那份灑脫,全部都放掉是不可能的,但真的做不完,那就算了吧!

活得很累了,很想好好休息一下,不想再被一些其實很無謂的東西壓垮,我想起了大一下學期的那段日子,時時刻刻都覺得自己會被壓死,連呼吸都覺得費力的日子,真的不好過。

也許把該放手的東西放掉,享受生活中偶爾的驚喜,思念著妳的身影,日子會比較好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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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1-28 (週日) 15:36:21

妳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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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兒個晚睡,早上車子漏油,拿去修,擔擱了許久,又跑了許多地方,回到墳墓,早累垮了,於是睡到不醒人事,搞得一堆事情又沒如期完成。

剛剛弄了一下,總算是把一些東西弄完了,只是堆在我眼前的還是有山一樣高,連聽著奶茶新歌『那天?』時想寫的小說也這樣停了下來,沒辦法,寫下去的話,我的很多作業大概準備要開天窗了。

其實大部份的事情都不會很難,可就一個字,雜。什麼都有,又都很瑣碎,偏生我這個人最沒耐性去處理那些瑣碎的事情。

今天也終於拿到了社團的一些照片,大部份都是我照的,所以也沒有我。我想我的拍照技術還得再加強些,構圖的部份還是有點生疏,常常失去了圖象的焦點。

不過說實話,我沒有想到現在的數位相機,洗出來的照片可以這麼漂亮,雖然是 3×5 的,不能放大,但效果確實是不錯。

看著照片,想起了很多事,而如同之前有人對我說的,照片真的是會說話。

洗出來的照片,雖然我刻意挑過,但裡頭滿滿的,都還是妳的身影。而看起來照得最認真,構圖最好的,似乎也都是照妳的那幾張。

不是刻意,而是妳在場的時候,我的鏡頭就會不自覺地對準了妳,希望能把妳的美好,妳的一顰一笑做一個記錄。

我又翻出了許久前買的信紙,有多久沒有寫信了呢?最後一次提筆寫信,應該是給小雕子吧?於是,看著妳的照片,我想寫一些東西,一些只有自己才知道的心情。

神奇的機器,迷樣的光影,看著幾張妳的照片,和之前在二十號倉庫照的幾張照片,我想,我不是個攝影天才,但我還是能照出有感覺的照片的。

事實上,扣除了妳的相片外,這兩張相片,是我照相到現在,最滿意的一張照片,沒有加工,純脆調光圈與快門而造成的效果。

於是,我的熱血又在沸騰了,總有一天,我要背著我的相機到芬蘭照糜鹿,到斯德哥爾摩照建築,到雅典照神殿和藍藍的天空。

我很確信,會有這麼一天的,即使我不在那些地方,在那天,我也會在去那些地方的路上,一條幸福以及自我實現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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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1-27 (週六) 16:14:44

其實我是錯字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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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寫這篇文章已經過了很久了,我一直都很想告解,我是一個錯字魔人啊!XD

我的錯字,分成兩種,一種是同音錯別字,另外一種是差了十萬八千里的錯誤,很神奇的錯法,而且通常一篇文章中,我的錯字還真不少。實在是有點對不起我的國文老師啊!

我用的是嘸蝦米和注音兩種輸入法,無蝦米我不會拆的字,就改用注音打。

而事實上,我所有的錯字都是用嘸蝦米打出來的,是的,我用注音一定會選字,而我通常不會去選到同音錯別字。

反到是在打嘸蝦米的時候,我都是我手寫我口,不會去看電腦螢幕的,於是乎,什麼奇奇怪怪的錯別字都出來了,有的是不小心按錯了鍵,有的根本就是我打了個同音字。

特別是在我晚睡的時候,這個現象特別明顯,錯字簡直成指數倍成長。>_<

加上我這個人啊,打完文章是不會去檢查的,於是錯字就這樣子多了起來,實在是汗顏啊!我真的是個標準的錯字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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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1-26 (週五) 13:44:49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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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是很願意,到還是打電話,請老媽早一點匯錢進來,因為我的郵局帳戶快要沒錢了,這是上大學以來第一次打電話向家裡要錢。

很不喜歡這樣的感覺,自己不能分擔家用就算了,還這樣伸手要錢,感覺超慚愧的,真的很不喜歡……

話說回來,打電話回家,聽到老媽告訴我的一些事以後,還真的是苦笑了一下。果然寫部落格,有時候還是得小心的,有的人還是不太能接受真實的記錄。

之前寫了一篇文章,抱怨一些幫老爸做網站的一些事情,結果現在在 Google 裡打上老爸網站的名稱,找到那一篇文章,但排在很後頭就是了。

說實話,我一直覺得那沒有什麼,雖然那一篇我是在抱怨,可我也在解釋為什麼那個時候我會有那樣的反應。而且說實話,排名在那麼後面,我看也沒多少人會去看。

只是還是被老爸老媽他們看到了,老媽和我說了一下,希望我能把那一篇文章給拿掉,不要被搜尋到。

於是我把那篇文章從網站上刪除,也到了 Google 試著把他拿掉,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辦法讓他消失。不過,我還是在我的原始資料裡保留了那一篇文章。

我也只能說是一種無奈吧!對我而言,那其實也是一種溝通,面對我爸,我還是無法說出自己的感覺。寫在網站上,最少是一種自我的治療與平衡,是一種揭露,是一種表達,希望他們在看到後,些許能夠知道我在想些什麼,為什麼那個時候我會有那種口氣。

如今,連解釋與對話的途徑都消失了,我又能怎樣呢?

不過如今想一想,對不是寫部落格的人,這樣子的揭露似乎是過於強烈了點,接受不了也是很正常的。

不想管那麼多了,老正他們兩老高興就好,那篇文章拿掉,也沒有什麼,反正他們已經看過,事情也已經過了,我的目的也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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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1-26 (週五) 13:25:10

幸福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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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聽著奶茶劉若英的『幸福的路』,心中是甜甜的,我覺得我很幸運,能夠有著一群人在我身旁陪伴著我,而且和大家在一起的時光是那麼的快樂。

這一路上走來,其實我很幸運,經歷過一些事情,看到了很多人情冷暖,知道了很多不該屬於我那個年紀所該有的悲哀與鄉愁。

我所走的這一條路會通到哪,我不知道,我當然偶爾難免徬惶無助,當然也會有感到孤獨的時候,想放棄的時候。

而今天的集社,集社後回到墳墓的閒聊,真的是讓我覺得很開心,覺得我真的是一個幸福的人,有著妳們的陪伴。

我一直都很明白,從小到大,我都不是一個讓人覺得討喜,受人喜愛的人物,可是,這一路上都有很多貴人在幫助著我,不論是不是真的在生活中認識的。

如果不是朱少麟和茶館,我無法渡過國中那段充滿了黑暗陰影的生活。

如果不是簡麗珍老師,我今天不會在這裡寫文章,如果不是奶茶劉若英和她介紹的蔡藍欽,以及那一群 GI 的成原嗎,我的高中生活將會變得索然無謂。

如果不是社團和喵家,我不知道在東東畢業後,我還有誰可以依靠與分享自己的喜悅。

如果不是陳昇、劉若英以及南方二重唱的歌陪伴著我,我不知道該怎麼渡過這兩個月來的零零總總,令人感到欷噓憤怒的時光。

而如果不是金士傑和表坊以及外表坊的戲,我想我不會又燃起了那份追求夢想的熱情。

集社完,回到墳墓,坐在電腦前,聽著奶茶的『幸福的路』,我想我已經知道了。

認識我的人,些許知道我有一個夢想,一個我自己都不確定自己有沒有勇氣去實現的夢想,真的去了,我得面對的是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裡的日子。

可是這幾個星期以來,我想我真的看開了,人如果只是那樣活著,連自己都能欺騙,那也不過只是一具行屍走肉,同死了又有什麼差別?

我還是無法欺騙自己,我的身上沒有流著那樣的血液。因此,我會往那條路上走去的,只要當我能夠對父母交待,能夠對得起他們的養育之恩,或是等她們百年之後,我會走上那一條路的,不論那個時候我有多大的歲數。

那一條路,真的就是未知數,也沒有人擁有地圖了,而也許,我會客死異鄉。不是笑話,而是我真的會走上那一條路,我發誓,如果我沒走上那條路,我將客死異鄉吧!

孤獨,我也曾經孤獨,沒有半個朋友過。窮,我也不是沒有窮過,說真的,不奢求的話,人的三餐溫飽真有難到哪兒去嗎?頂多露宿街頭罷了!

也許在十年後的某一天,你會發現某一個網站上,一個叫墳墓的傢伙,在一塊的陌生的土地上用自己的眼睛做記錄,用自己的文字訴說自己的情感。

辛苦,當然是會辛苦的,所以,當我走上那條路時,請不要吝惜地給我一句祝福,而在遠方的我,同樣也會祝福著曾經與我一同走過這段路的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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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1-26 (週五) 09:42:12

武俠世界中的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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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一篇,是一個結束,也是一個開始。今後的路要往哪裡去走,我不曉得,反正頂多打回原形吧!孤寂的滋味我早就已經嚐了五六年,更何況,如今我的身旁還有妳們。

很想哭,很無耐,很不明白為什麼今天會走到這一步。捫心自問,我這一生除了對不起我的父母,我唯一對不起的,只有我自己。

我可以很自傲的說,我的這一生,我對得起天地良心。我也可以像楊過一樣,大喊著:『我沒有錯,我沒害人!』

我很抱歉,我沒害人,但我讓我的情緒影響到了妳們,請妳們原諒我。我很希望今晚過後,明天的高等資管和OS課堂,後天的集社,我能夠帶著笑臉去見妳們。

真的很抱歉,我是一個容易表現出自己情緒的人,我無法隱藏自己的情緒,如同我無法隱藏所有的一切,因為『事無不可對人言』,是我這一生所信奉的規條。

從前的那段日子,我總覺得金庸武俠小說世界裡頭的人傻,有什麼東西非要動刀動槍的呢?

從前的我,始終不明白,什麼叫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現在的我知道了,這個世界上有著太多的岳不群、左冷禪,甚至是林平之。我只是這一生都太好運了,直到二十一歲上,才碰到了這樣的事情。

我遇上了岳不群,我想我能怪的只有自己,我太急於在這個陌生的環境中找到自己的歸屬,於是在我還沒有看清楚一切的一切時,就一頭栽了下去。

也許我早該知道,社會其實就是江湖,一個有著王法,不能動刀動槍的江湖。但江湖始終是江湖,人心險惡,不變的事實,我應該小心些的。

我不知道當初我的決定對不對,事已至此,我只能感激東東當初曾帶給我的希望與熱情,我只能感謝老天讓我遇見了妳們,讓我們這些人相聚。再多的言語,也訴說不了我的幸運,再多的狗屁倒灶,也無法否定這為我帶來了幸福的事實。

也許我也早該知道,當君子劍的面具被撕下時,事情的真相會有多麼的醜露,而岳不群又會有些什麼反應。該死的我竟然忘了金庸大俠的教導,岳不群連如同己出的令弧沖都可以殺,又有什麼不能做的。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今我終於明白了,只是明白得似乎晚了一些。

是啊!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我忘了,岳不群心中想的只有自己,我忘了,這個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所謂『同理心』這種東西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於是我活在一個江湖,一個有著王法的江湖。

而我現也在終於明白,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那是價值觀的底線,那是人之所以存在這個世界上的理由。

於是,我愈發地羨慕那些武俠小說中的人物,羨慕他們存在於一個所謂『王法』根本起不了做用的江湖。

那是一個簡單的世界,快意恩仇。看不順眼,拔起劍就砍,你死我活,一切都如此簡單明瞭。你死了,令人感到煩悶的一切都不復存在,我死了,我也再不用受任何的氣。

如果今天我活在那一個世界中,我早就拔起我身旁的劍了。

因為即使讓岳不群從這個世界上消失,我仍然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經驗主義哲學家們,不都告訴了我們,我們不能從『是不是』得出『對不對』的結論,因此『其他人也想活著,所以殺死他們是不對的』這樣的論述不成立嗎?

於是,這個世界少一些岳不群,我想對全體人類都是有益的,至少可以少犧牲掉很多人。如果不是岳不群,岳靈珊也不會因為林平之而搞到慘死、八師弟英白也不會死得陌名其妙。

至於閻羅王的審判,那到了陰曹地府再說吧!反正即便今天我讓岳不群從這個世界上消失,我也無愧於心,無愧於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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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1-23 (週二) 16:49:25

請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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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請原諒我 我不是故意偷用東東的點子。 而是憤怒的我再也寫不出完整的文章。請原諒我 我不是三人成虎。 而是有一句話叫做積沙成塔。請原諒我 我不是分不出包袱與垃圾的差別。 而是有時候我就是會走了狗眼,把垃圾當成有用的包袱。請原諒我 不是我不願意相信從前有過的那些日子。 但有的時候,是垃圾的就該丟棄。請原諒我 我不是不知道該如何對付垃圾。 只是有些垃圾,會走會跑會跳還會和你寒暄,實在是很棘手。請原諒我 原諒我其實知道, 我寫的再多,永遠不會改變垃圾就是垃圾的事實。[/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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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 Hsu (墳墓)
2004-11-22 (週一) 17:37:14